选委会分组选举下月接受提名

2021年7月23日

选举事务处宣布,2021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提名期为8月6日至8月12日。

 

获提名人士须为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

 

提名表格须由最少五名已登记投票人签署。获提名人士须亲自送交提名表格和1,000元选举按金予选举主任。

 

提名表格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办事处、选举事务处位于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下载。

 

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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