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柴油商业车修订规例9月生效

2020年7月2日

环境保护署表示,《2020年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9月1日生效,以落实新的鼓励与管制并行计划。

 

计划旨在2027年底前分阶段淘汰在指明期间作首次登记约四万辆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

 

根据计划,政府会按车龄向合资格车主提供介乎相若新车平均应课税值31%至37%的特惠资助,并为装配汽車附加物的货車提供平均車身价值15%的额外特惠资助。政府正筹备实施计划,以期下半年推出,发放特惠资助的时间稍后公布。

 

修订规例会按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的首次登记日期,订明车辆的退役期限

 

环保署表示,修订规例规定车主由车辆退役期限起,如再次为车轮申请牌照,须符合车辆申请牌照当日作首次登记时适用于该车辆的排放标准,否则运输署署长可拒绝发牌。

 

至于部分原设计为欧盟五期而在首次登记被分类为欧盟四期的車辆,则不受修订规例管制,但车主可选择在2027年12月31日前拆毁车辆及取消登记,并申请特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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