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663人完成强制检疫

2020年2月22日

首批接受强制检疫的663人今日完成14日强制检疫,其间没有人确诊感染2019冠状病毒。

 

强制检疫规例本月8日生效,政府通过多项措施监测受检疫人士有否遵从检疫令,其中纪律部队人员会协助上门突击检查,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则透过通讯软件的实时地点分享功能和电子手带确定受检疫人士留在居所。

 

支援方面,卫生防护中心设立电话专线提供健康资讯和处理查询,民政事务总署也设立电话专线,并转介社会福利署按需要提供协助。

 

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14日期间曾在内地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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