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趋势 修订长者综援定义

2019年1月17日

主席:

 

我再次感谢提出原议案的邵家臻议员,以及提出修正案的张超雄议员、梁志祥议员、梁耀忠议员、郭家麒议员和区诺轩议员。这次议案共有38位议员发言,大家都非常关心如何完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以至整个现金援助制度。

 

很多发言的议员都要求政府增拨资源,以扶助弱势群体。所以我希望在此指出,政府与大家的目标一致。我们近年更加进取地投放公共资源改善民生,让社会各阶层能够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其中,现金援助开支的迅速增加切切实实地反映政府的承担。

 

在2018至19年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开支预计约550亿元,较六年前增加接近一倍。有关数字尚未计及在2018年4月实施经全面优化的在职家庭津贴。职津推出约九个月,至今收到50,000多个住户的申请,已发放津贴约八亿元,大幅度高于优化前的数字。

 

综援金额及调整机制

 

邵家臻议员的原议案及多位议员都很关心综援金额的厘订机制。正如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在开场发言所说,综援的标准项目金额每年都会按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如果我们以综援四人家庭为例,他们平均每月可以得到的综援金为15,182元,比五年前增加约三成。当然,不同的家庭可视乎情况可能得到更加高的款项。

 

另外,社会福利署亦会每五年根据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的结果,更新综援中社援指数的权数系统,即指数涵盖的相关货品或服务的相对开支比重,作出有关调整,以反映综援受助人的最新消费模式。现行的调整机制行之有效。

 

租金津贴

 

租金津贴方面,很多议员都有表达意见。虽然政府过往一直也有表达,我们无意全面检讨综援计划,但我们会不断、亦会继续检视计划的各项安排,并推出针对措施。租金津贴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关爱基金在过往数年都有推出一些援助项目,给予所谓「超租」,即向租金高于综援租金津贴(最高金额)的综援私楼住户提供一笔过援助。

 

在2017年时亦有作出一些优化,我们会很留意这个项目的推行情况,希望日后可能恒常化这个已改善的租金津贴安排。

 

豁免计算入息安排

 

豁免入息安排方面亦听到很多意见。有议员提及综援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这些安排的目标是鼓励有工作能力的受助人求职和持续就业,达致自力更生。在现行安排,受助人每月首800元收入可全数获得豁免,而其后的3,400元则有一半, 即1,700元可获豁免,总豁免金额每月最高2,500元。

 

为鼓励残疾受助人就业,政府在2016年10月推出为期三年的关爱基金试验计划,将领取综援的残疾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由每月2,500元提升六成,至每月4,000元。社署会适时检视这个试验计划的成效,并考虑长远安排。较早前我也曾在其他场合表达,这可能是我们需要检视的其中一个安排。

 

以家庭单位申领综援的政策

 

有议员也提到关于容许长者和残疾人士以独立身分申请综援。现时,社署要求与家人同住的人士须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这要求是基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同一家庭的各个成员应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在有入息者能够负责供养没有经济能力的家人的时候,综援受助人应先使用家庭成员的经济资源应付基本生活所需。遇有特殊个案,例如长者与家人的关系不太和谐时,社署署长会按个别情况作出考虑,容许有需要的人士独立申请综援。

 

综援的可携安排

 

有议员亦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展综援的可携安排。我想藉此机会指出,社会保障金额可携安排只适用于广东和福建,主要原因是两省都有较多香港居民居留,移居当地的长者在地利和社群考虑方面,亦可与香港亲友保持联系,简单而言亦可与香港保持联系。所以,我们觉得在这方面可以将有关安排扩展至这两省,但至于扩展至其他省份,我们没有任何计划。

 

我相信大家都留意到,我们一直有增加可携金额的种类。其中,2018年施政报告宣布将长者生活津贴亦扩展至两省。在措施正式实施后,三层长者社会保障,包括综援、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龄津贴都可在两省领取。

 

调整长者综援的定义

 

在这次辩论,很多议员提到长者综援的长者定义。有很多议员提到零沟通,没有与大家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大家在辩论中已谈了始末。

 

(把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有关安排是2017年1月施政报告宣布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的其中一项,其他措施都已经执行,包括调高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推出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实施福建计划等等。

 

政府亦在同年来到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并清楚陈述有关措施。大家在辩论中亦提到,在过往两年,政府亦在不同场合,包括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多次解释改变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的理据及安排,当时的说法一直是最早在2018年第四季实施。所以,其间有很多机会与本会议员就这个问题交代和讨论,故此,指我们没有提交文件,这个指责我们很难接受,亦不是一个忽然的改变。

 

在过往一、两星期,政府在很多场合亦再次强调,这个改动的目的并不是节省公共开支,而是有见及香港人均寿命延长和社会逐步把退休年龄一直延迟至65岁,甚至之后。我们希望健全人士,包括领取综援的人士继续在其工作岗位贡献社会。我们希望藉此机会,于今日的讨论就坊间对这个安排的一些误会作出一些澄清。

 

我留意到有报道指安排会影响现正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甚至有些报道指称,我们要将现时正领取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剔除,离开综援制度,这与事实不符。社署会作一个豁免安排,即英文的grandfathering arrangement,确保在今年2月1日之前已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可继续领取长者金额。所以有议员说,我们要将这群人剔除,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再宣扬这些错误的信息,吓怕现正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简单而言,他们的保障不会受到影响。

 

我亦留意到有讲法指,在新安排下,今年2月1日或以后才开始有经济需要的60至64岁人士将出现福利「真空期」,有几位议员都用这描述,这说法亦不正确。

 

我希望大家留意得到,虽然(金额)有分别,但他们仍可领取综援。残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综援金额将不受新安排影响,即不论他们多少岁,不论他是50岁、40岁或63岁,均不受影响,仍可领取一个较健全成人为高的金额。至于身体健全的60至64岁新申请人,他们仍会以健全成人的身分得到综援的基本生活保障。

 

我们当然会鼓励和协助他们自力更生,而且政府将透过跨部门及机构协作,为健全综援受助人提供更加聚焦的就业及再培训服务。当然,他们亦可受惠于刚才讨论的豁免计算入息安排。

 

有议员提到有关《基本法》第145条的问题,因为有朋友已经申请司法覆核,所以在这个议事堂我不适宜详细交代。不过,我只可提醒大家,参阅几年前终审法院就第145条的理解。我们颇有信心,现时的安排符合《基本法》第145条。

 

相信大家都知道,香港人越来越长寿。政府在1971年推出综援计划时,当时称为公共援助计划,香港男性出生时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8岁,女性是75岁。时至今日,有关预期寿命已增加至女性88岁,男性82岁。到2066年,男性更预计会延长至87岁,女性则为93岁。相信大家可以见到,香港人的预期寿命在可见的将来有持续上升的趋势。

 

我记得20年前,我在立法会的前厅与周梁淑怡前议员看到一段新闻。有一位50多岁的妇女遇到交通意外,报纸报道指「半百老妇」被车撞到。周议员当时立即说,以后过马路一定要小心,否则很容易被称为「老妇」。今时今日,大家有没有见到这些所谓「半百老翁/老妇」的描述?甚至还有没有人说「人生七十古来稀」?

 

很多时候,特别在昨日(1月16日)的辩论中,我们就年纪的问题有一些所谓迷思(myth)。

 

譬如区诺轩议员提到我参与渡海泳的问题,实际上我很鼓励区诺轩议员明年与其他立法会议员,包括郑泳舜议员或梁继昌议员,一起参加渡海泳。我相信只要他努力的话,65岁、75岁、85岁也好,他仍然有能力参加渡海泳。有一位较我年长十多年的师姐,现在也有参加渡海泳。所以年纪与运动,大家不要划上等号。虽然在统计上有一些差异,但这不代表一个人到某一年龄其运动能力便有差异。

 

第二个在议事堂的讨论,有一个概念大家都要弄清楚,就是劳动与劳损的分别。从一个工伤、工业安全的角度而言,所谓劳损是在工作或生活重复使用不适当的动作而产生劳损,并不等于劳动的人有劳损。反之,很多有劳动的人其身体、年龄会较一个缺少劳动的人反而更加「年轻」。

 

所以,并非劳动阶层的劳损程度一定较高,当然我们有很多工作,因为工业安全意识不足够而导致很多劳损的问题。劳工及福利局、劳工处对这个工作,我们要更加努力,希望减低因为一些重复动作而产生的劳损,导致工业健康的问题。所以,大家不需要将这两件事混为一谈。

 

另外,在昨日的辩论,我亦听到很多说法。譬如李国麟议员谈到这个60至64岁的问题,接着一句说话已经在说一个80岁的妇人拾纸皮。梁美芬议员又谈到,我希望日后大家都要留意,她说「在乞儿兜攞饭食」,我相信她是无意的,不过,希望可以减少这些说话冒犯的问题。当郑松泰议员谈到60至64岁时,第二句说话便已谈到73岁的保安员。郭家麒议员说到60至64岁的问题时,第二句说话已在谈一个近80岁的清洁工。

 

所以,大家讨论的长者都是70、80岁,很多时候大家在辩论时,一谈到60至64岁时便会加一些标签,包括剥夺长者福利。这很容易在大家的描述和讨论中产生很多误会,误以为我们将70、80岁长者的福利予以削减,我们没有任何这些意图和企图。

 

实在大家会明白,我以前也提过,或者大家可能没有特别留意,去年9月3日有一宗新闻,俄罗斯将男性领取退休福利的年龄由60岁延至65岁,全国不同地方出现和平的游行示威。俄罗斯的男性平均寿命是66.4岁,女性为77.2岁;香港男性(平均寿命)是82岁,女性为88岁。它由60岁延至65岁,一点也不容易,因为这是不受欢迎的政策。

 

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若翻查Google或其他搜寻器,你会看到任何一个国家,将退休福利年龄提升所产生的争议,不论其人均寿命远远低于香港也好,仍会出现这些问题。其中一个例子是,将(退休福利年龄)65岁提升至67岁,然后逐步延至68岁也引起暴动的英国。

 

我希望大家明白,这个政策本身即使不是今天,在五年后、十年后来到这个议会,同样会受到很大的批评。当然,大家都说得对,很多60至64岁的人士没有工作能力,身体亦未必适合工作。事实上,现时正领取综援的55至59岁人士中,差不多有七成属于体弱、残疾,他们都不受这个政策转变的影响。这个政策仅影响现时健全的人士,若在55至59岁组别中,大约只有三成左右。

 

我们会致力为较年长人士提供适切的就业服务。劳工处推行很多项措施,例如为中高龄人士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地区兼职工作招聘会和设立年长求职人士专题网页等,以方便他们获得最新就业资讯和寻找合适的空缺。

 

劳工处亦于2018年9月优化中年就业计划,并易名为中高龄就业计划,向聘用60岁或以上、已离开职场或失业的年长求职人士的雇主,发放每月上限4,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为期六至12个月。这项新措施希望可进一步鼓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

 

大家可能听到一些消息指,我们就(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会作出一些改动,其中的重点是希望---在大约十年前,我们在天水围一个一站式服务中心透过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协同劳工处与雇员再培训局运作---在未来所有的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都会予以推行(协同劳工处与雇员再培训局的营运模式)。所以,虽然他们未必可以于同一地点(提供服务),但我们希望其运作模式可以做到更加一站式,帮助有需要的寻找工作人士,当然包括较为年长的人士。

 

至于社会近日在就业及其他范畴进一步支援综援受助人,当然包括60至64岁人士的意见,我们乐于继续聆听各持份者的具体建议。

 

我希望重申,把长者综援定义由60岁改为65岁是有见及香港人均寿命延长和社会有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趋势,不是为节省公共开支,希望透过这个做法,加强有关支援工作,令到身体健全的60至64岁人士更加能够在职场觅得较高的收入,改善生活。至于在今年2月1日之前已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将不受影响。

 

我亦要再强调一次,不论是什么年纪、他们是60岁以上或以下,综援计划都不会要求残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工作。

 

有很多议员担心,这可能会是一个「骨牌效应」。若大家记得有关时序,这个政策的决定是于2017年1月18日(发表的2017年施政报告)公布,接着在2017年6月完成制定《安老服务计划方案》,其后政府接受。该方案充分讨论不同安老服务受助人的年龄定义,没有任何改变。所以,不改变(安老)政策年龄(的方案)是后于有关变更(把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所以,不可说这个改变会影响其他(安老)政策。我更清楚告诉大家,虽然这个政策已经决定改变,其他(安老政策)经过详细讨论和考虑后,不会改变,希望大家不要以此理由吓怕有关人士。

 

总结

 

虽然我们没有计划就综援作全面的检讨,但我们很乐意聆听大家就如何改善综援的具体方法,探讨优化这个制度的各方面。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大家。

 

(以上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1月17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检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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