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发虚拟银行修订指引

2018年5月30日

金融管理局今日发出《虚拟银行的认可》指引修订本

 

金管局在公众谘询期间收到25位回应者的意见,包括香港银行公会、存款公司公会、消费者委员会、商会、金融科技业的业界组织、科技公司和专业机构。

 

所有回应者均支持在港引入虚拟银行,大部分认同虚拟银行应遵守适用于传统银行的监管要求,并应以本地注册银行形式经营,不应设实体分行。没有回应者反对让金融及非金融公司在港经营虚拟银行。

 

金管局指出,引入虚拟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普及金融,借助银行的资讯科技平台,减低吸纳新客户的成本,因此虚拟银行不应设立最低户口结余要求或征收低户口结余收费。

 

至于最低资本要求,该局指三亿港元最低缴足款股本要求是《银行业条例》的法定要求,适用于所有持牌银行。金管局认为不可能、也不适宜为虚拟银行降低有关要求。

 

金管局去年9月宣布鼓励在香港引入虚拟银行,至今向金管局查询及表示有意在港经营虚拟银行的公司超过50家。

 

该局指,现阶段仍不清楚有多少家公司最终会提出申请经营虚拟银行。若这些公司未能于今年8月31日或之前递交接近完备的申请,很可能不被纳入首批处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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