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检讨谘询公众

2018年3月20日

民政事务局成立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检讨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政策后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向适合续约的私人体育会征收市值地价的三分一、规定私人体育会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数量等,即日起谘询公众六个月。

 

目前共有66幅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用地,其中27幅由私人体育会持有,39幅由社福机构、体育总会等非牟利团体持有。

 

​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在简报会上表示,因应社会有意见批评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用地可免地价或只收取象征式地价的政策过于慷慨,工作小组建议向适合续约的私人体育会征收巿值地价的三分之一,以显示土地价值。

 

刘江华指,社会强烈认为有关场地应进一步开放予市民使用,尤其用以推动体育发展和训练,小组建议规定私人体育会开放最少30%体育康乐设施供合资格团体使用,而且与体育团体合办、让公众参与的体育活动时数每月最少240小时。

 

其他建议包括按私人体育会对推动本港体育发展的贡献考虑是否续约;厘定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容许的体育配套和附属设施清单;加强监察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和承租人的企业管治。

 

体育专员杨德强补充说,大部分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已于数年前续约,至于即将届满的数份契约,考虑到承租人需要时间筹募大笔地价,建议最快于2027年收取新地价。个别私人体育会如未能缴付新地价,可考虑改变会员制度和营运模式,以申请特殊用途契约和象征式地价。

 

其余由社区组织等非牟利团体持有的用地则建议分开处理,在契约期满后,可按象征式地价续约。

 

公众可于9月19日之前以电邮、传真(2519 7404)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3楼)方式向民政事务局(体育及康乐科)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及土地事宜组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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