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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私人业主保育历史建筑

2016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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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陈茂波

主席、各位委员:

 

发展局自从2009年起,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就文物保育工作的进展作定期汇报。这份文件向委员会汇报各项文物保育措施自从2015年6月向委员会汇报后的最新进展,我以下简介几项主要措施的最新情况。

 

首先是历史建筑保育政策检讨。我们于2013年2月邀请古物谘询委员会协助进行这个检讨,古谘会在2014年12月完成工作,检讨报告于2015年1月公布。我们接纳了古谘会的建议,并成立了专责小组,跟进及研究落实建议的细节。

 

为回应古谘会建议成立一个专为保育历史建筑而设的基金,政府在2016年施政报告公布将预留五亿元成立保育历史建筑基金,以资助公众教育、社区参与和宣传活动,以及学术研究,并把政府现时有关历史建筑保育的部分措施和工作纳入基金的资助范围,当中包括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及维修资助计划。

 

在2016至17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政府宣布会从上述五亿元预留拨款中的一亿元资助活化计划基本工程以外的措施,以保育和活化历史建筑。余下四亿元会用作支付活化计划工程项目的费用。

 

保育历史建筑谘询委员会已经成立,就基金的运作向政府提供意见。委员会成员包括14名非官方成员和三名官方成员,并由非官方成员担任主席。保育历史建筑谘询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范畴及专业界别,包括:建筑、历史研究、社会企业、工程、测量、商界和私营保育历史建筑人士。委员会将负责评审和监察活化计划的新申请和现有项目、监察维修资助计划的运作,以及就基金如何资助与历史建筑保育相关的公众教育、社区参与及宣传活动、学术研究、顾问及技术研究等,向政府提供意见。

 

此外,专责小组已完成对《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保育历史建筑》的更新,并于2016年1月公布已更新的版本,为有意为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再用而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的私人业主及历史建筑业界提供更清晰和具体的指引。

 

我们亦计划于2016年内分阶段完成对《2012年文物历史建筑的活化再用和改动及加建工程实用手册》的更新,加入过往数年改动及加建历史建筑的经验,例如活化计划的个案等。《实用手册》第一期及第二期的更新版,预计分别可于今年年中及年底公布。

 

为鼓励私人业主保育其历史建筑,我们将会制订更为规范、更有系统并广作宣传的机制,按照历史建筑的规模、楼宇状况及文物价值,向私人业主提供诱因和协助。同时,我们会在文物保育网站增设新页,载述寓保育于发展项目的成功例子,分享涉及各类经济诱因的案例,藉此鼓励私人业主善用获提供的经济诱因。

 

另外,我们计划优化维修资助计划,以便私人业主及持份者为历史建筑进行更彻底及全面的维修工程。例如我们现正考虑提高每项工程的资助上限及放宽资助范围,除了私人拥有已评级历史建筑外,亦涵盖其他历史建筑。

 

在活化计划方面,第二期活化计划下的旧大埔警署及石屋活化项目已分别于2015年8月及10月开始营运。至于第三期活化计划下的三个项目(即虎豹别墅、必列啫士街街市及前粉岭裁判法院),它们的翻新工程全部会于6月内动工,预计可于2018年竣工。第四期活化计划下的三个项目(即书馆街12号、旧牛奶公司高级职员宿舍及何东夫人医局)的翻新工程,将视乎于2017年能否获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另一方面,我们目前正考虑可纳入第五期活化计划内的历史建筑,并计划在今年年底推出。

 

在保育私人历史建筑方面,自上一次报告至今,有一个新增个案。我们计划透过非原址换地安排交换一幅位于原址对面及拥有相近发展参数的用地,以保存甘道23号大宅这一级历史建筑。为实现该寓保育于发展计划,2015年11月6日,城市规划委员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批准把位于甘道23号对面的政府用地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丙类)6」。

 

最后,关于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进行考古工作发现文物一事,古物古迹办事处、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与路政署现正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研究有关日后在土瓜湾站大堂展示部分出土古物的事宜。有关设计仍未完成。当局会待展示及诠释方案有具体建议安排时适时谘询各位持份者。

 

多谢主席。

 

(以上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6月21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文物保育措施进度的开场发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