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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预算处理选举和内地事务

201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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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

主席:

 

我会向各位议员介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2016至17年度的预算开支重点。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预算开支

 

在2016至17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获分配6亿800万元,较2015至16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2,180万元(约3.7%)。本年度的拨款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选举安排

 

政府将会一如既往与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紧密合作,确保各公共选举按照有关法例,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举行。

 

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9月4日举行。选管会刚在4月1日完成《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的公众谘询,预期于6月底公布正式指引。另外,选举事务处在本月稍后亦会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立法会换届选举的实务安排以及宣传计划。

 

2016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及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

来届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今年12月11日举行。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则将于明年3月26日举行。选举事务处会分别就相关选举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及选举的实务安排,谘询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2016年选民登记

政府及选举管理委员会一向十分重视维护选民登记制度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今年选民登记和更改登记资料的法定限期均为5月2日。政府今年会举行大型选民登记运动,透过不同渠道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记成为选民,并提醒已登记选民更新其登记资料,我们亦鼓励选民使用新推出的「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核实其登记状况及个人资料。有关宣传活动已经在3月初展开。选举事务处亦会继续推行查核措施及执行查讯程序。如有合理怀疑任何人就选民登记提供虚假资料,选举事务处会将个案转介执法机关跟进及调查。

 

优化选民登记制度公众谘询

政府已于2016年1月发表了《优化选民登记制度谘询报告》。鉴于谘询结果,选管会已经就相关附属法例作出修订,把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提前至与新登记申请限期一致,以及改以平邮方式发出所有查讯信件及通知书。有关修订已于2016年3月18日生效。选举事务处亦已经推行以下行政措施,包括:(i)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利用其他资料来源,核对地址资料;(ii)增加更多选举事务处与选民沟通的通讯渠道;以及(iii)就选民登记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至于《谘询报告》内的其他涉及立法的建议措施,包括选民登记罪行的刑罚、检讨反对机制、处理反对个案的时限,以及引入住址证明等,会在下一届立法会作出跟进处理。

 

(二)推广《基本法》

 

在2016至17年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继续预留约1,600万元拨款,透过不同途径,举办或赞助各类推广活动,以促进市民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认识和了解。

 

(三)个人权利

 

在2016至17年度,我们在人权方面的开支预算,仍然以对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资助为主要的预算部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会在几个特别范围,继续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消除性倾向及性别认同歧视

我们在2013年6月成立了「消除歧视性小众谘询小组」(谘询小组),就性小众被歧视的关注及相关事宜提供意见。谘询小组曾与不同持份团体会晤,就进行香港性小众歧视研究提供建议,以及探讨一些其他司法管辖区在消除性倾向及性别认同歧视方面的经验,亦于2015年12月向政府提交了报告,就消除歧视的策略及措施提出建议。谘询小组报告内容已在今年2月15日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

 

与此同时,平机会亦于今年1月公布《有关立法禁止性倾向、性别认同及双性人身份歧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我们现正研究上述两份报告的意见及建议,并继续听取持份者的意见。

 

平等机会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平机会的法定职能是负责实施四条反歧视条例,包括《性别歧视条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平机会在2016至17年度的总拨款额为1亿700万元。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法定职能是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2016至17年度,我们将向公署拨款7,230万元。

 

我们已收到平机会提交关于歧视条例检讨的报告。我们注意到报告所牵涉的范围相当广泛,并胪列了73项建议,其中27项为平机会认为需要优先处理的建议。我们亦留意到报告包含一些较复杂和争议性较大的议题,而且公众就这些议题表达了强烈和分歧的看法。我们会仔细研究报告的内容,并考虑如何跟进报告的建议,亦会就此与平机会保持沟通。

 

推广儿童权利

在推动儿童权利方面,在2016至17年度,我们预留了约107万元(不包括人手开支)推行推广儿童权利的项目。我们会继续透过推行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及举办儿童权利论坛,以促进儿童权利。

 

(四)内地事务及港台合作

 

在2016至17年度,有关内地及台湾办事处工作的预算开支为2亿8,390万元,较2015至16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10.6%,主要用于在内地增设联络处及在驻内地办事处增加专责人员。

 

扩大内地办事处网络

特区政府现时在内地分别于东、南、西、北和中部地区设有共五个办事处及五个联络处。为进一步完善驻内地办事处的网络,为港人港商提供更好的支援服务,我们计划再增设共六个联络处。我们计划在2016至17年度为驻武汉办分别于湖南省长沙市和河南省郑州市各开设一个联络处,以及为驻京办于天津市开设一个联络处。随后,我们在2017年会继续为驻粤、驻沪及驻成都办各开设一个联络处。

 

提升内地办事处职能

我们计划在2016至17年度,在驻沪办增设入境事务组,为在内地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更好的支援。我们亦会在驻京办增设文化专责人员,加强推动与内地在文化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国家五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于今年3月17日正式公布,其中涉及港澳部分的内容再次单独成章(《港澳专章》)。《港澳专章》肯定了中央对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大力支持,并确立了香港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重要功能定位,以及在多个重要范畴的发展空间和机遇。《港澳专章》明确表示要发挥香港独特优势,提升香港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特区政府会以「国家所需、香港所长」为策略取向,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家「超级联系人」的作用,落实各项关于香港的政策措施,以确保香港能抓紧未来五年的新机遇。《港澳专章》亦强调要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

 

区域合作

 

粤港合作

广东省是香港与内地各地区的合作中最重要的伙伴。在今年3月23日第21次粤港合作联席工作会议上,双方敲定粤港合作《2016年重点工作》,包括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创新及科技、重点区域(包括前海、南沙、横琴)、服务贸易自由化、青年、金融、专业服务、环境保护、旅游,及教育合作。

 

前海、南沙、横琴

《港澳专章》亦提出要「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特区政府非常支持三个片区的未来发展,并会继续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及珠海市政府的沟通合作,提升与广东省以及三个片区的伙伴合作关系,同时共同加快三区作为粤港澳合作平台的建设,为港人港企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深港合作

深港合作方面,在今年2月29日的深港合作会议上,双方同意来年重点推动创新及科技、前海发展、创意产业、专业服务、金融及青年方面的合作。

 

泛珠合作

《港澳专章》亦首次指出中央政府「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会善用现有的合作平台,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上海市和北京市在不同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致力发挥香港「一国」和「两制」的独特优势以及与国际广泛而紧密的联系,促进内地与香港的合作和区域/省市的共同发展,同时为香港业界开拓商机。

 

闽港合作

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闽港合作会议」这个平台,深化与福建省的合作,促进两地的发展。在去年1月政务司司长与福建省副省长共同主持了第一次闽港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将于今年4月15日举行。

 

港澳合作

港澳双方于去年7月召开的港澳合作高层会议上同意来年重点推动《港澳CEPA》(《香港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磋商工作、电子政务、金融、港珠澳大桥通车后的跨境交通安排、环境保护、文化以及青年方面的合作。下一次会议将于今年年中举行。

 

港台关系发展

香港和台湾继续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和「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这两个非官方平台,积极务实推展两地在经贸、文化、旅游、社会民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另外,我们在台湾的「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会继续透过举办及参与不同活动宣传香港。

 

(以上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4月5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发言稿)



二零一六至一七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