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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谈繁简字问题

2016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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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近日,有不少关于简化字的误解和不确报道,我们必须在此澄清。

 

繁体字广泛应用于香港的社会生活层面,学生必须掌握繁体字,以便学习和沟通传意,为升学和工作准备,繁体字的地位毋庸置疑。我们必须强调,「认读简化字」并非是次更新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小一至中六)的谘询项目,教育局从来没有倡议以简化字取代繁体字。

 

事实上,在2002年的《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指引》已清楚列出「为扩大学生的阅读面,以及加强与内地、海外各地的沟通,学生应掌握认读简化字的能力」。我们一直鼓励学生大量阅读,颇多出版的书籍,例如数理参考资料、电脑软件工具书、文学原著、翻译作品、字典,亦有以简化字印刷,学生如能认读简化字,有助拓宽阅读视野。除内地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华人社会,亦常见简化字的应用。

 

但简化字的认读,绝不能过早开始,尤其是小学阶段,学生如果同时学习繁简二体,反会造成识字和写字上的干扰,容易混淆字形,正因如此,我们建议学生学习汉字,要先充分掌握繁体字;待学生具备繁体字的基础后,在中学阶段,按学习需要和在适当情况下,酌量认读简化字。早于1996年,前香港教育署已制作《简化字学习套(中学高年级适用)》及《通繁达简:简化字学习软件》,十多年来,学校及教师均能按学生学习需要而灵活使用。

 

教育局并不评审以简化字编纂的教科书,目前无论在《优质课本基本原则》、各科目《课本编纂指引》、《课本编印设计指引》内,对语文、字体、字形也有严格要求,只有符合标准的课本始可纳入适用书目表,让学校选用。

 

是次更新中国语文教育领域课程的谘询文件,由课程发展议会编订,成员包括不同界别的代表。一如既往,在谘询过程中,教育局透过多方渠道,包括教师谘询会、调查问卷及焦点小组会议,搜集学校持份者的意见,亦透过上载文件鼓励其他人士提交建议。是次谘询期定为两个月,较以往惯例为期一个月的谘询期延长一倍;在整理各方意见后,将交由课程发展议会及委员会讨论和议决,修订中国语文教育领域课程指引(小一至中六)。完成谘询后,教育局亦会继续进行恒常的课程检讨,搜集不同意见,以持续优化中国语文教育的发展。

 

我们重申,教育局并没有计划在中、小学阶段规范学生在常规课堂内学习简化字,亦并不评审以简化字编纂的教科书,更无所谓以简化字取代繁体字、「一体化」或令繁体字消失的含意或意图,希望社会人士明白,不要误解,也不要妄作无谓的猜测。

 

(以上是教育局网页2月13日上载的文章



香港公共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