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沪港法律服务合作空间大

2015年11月20日
致辞

致辞:  袁国强在上海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

none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尊敬的赵大程副部长、姜平书记、郑善和局长、杨建荣会长、俞卫锋会长、谭允芝主席、各位嘉宾、各位法律界的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很高兴再次有机会来到上海,出席上海法律界一年一度的盛事--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今天论坛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中法律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及其涵盖的人口,对上海和香港而言均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如何好好利用我们各自的优势,携手合作,把握「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确实值得大家认真思考。就此,我特别感谢今天论坛的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供两地同业讨论交流。

 

上海市和香港同样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当然,沪港两地的合作不仅只限于经贸发展上,在法律服务上也有庞大的合作空间。加强沪港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将为两地创造互利互惠的局面。

 

沪港两地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等服务的合作不单频繁,也往往走在最前方。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有近20家代表处。同样地,我们很欢迎上海律师事务所到香港开设事务所。上海律所不单在香港与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联营,最近还利用CEPA框架下的开放措施,与我们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前海设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这个创新的合作模式,不单为两地法律服务合作作出良好示范,更能迎合社会发展需要,集两地法律人才之长,为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

 

除了沪港两地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外,香港大律师公会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也有紧密联系,双方早于2004年已首次签署《上海市律师协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合作协议书》。自2013年起,双方每年签订年度合作备忘录,以促进两地律师业界的良好合作交流。为加深内地律师对香港法律的了解,上海律协在其月刊《上海律师》中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开设题为「香港大律师之窗」的专栏,由香港大律师公会会员撰文,介绍香港法律。

 

此外,今天我很高兴能够在稍后见证上海市律师协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达成协议,在CEPA的框架下,令香港大律师出任内地律师事务所香港法律顾问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加强互相合作,同时令香港大律师可以凭其丰富的经验就个案中涉及香港或国际商法的事务,为上海律所提供专业法律顾问服务。这体现了沪港两地律师均能充分利用CEPA框架下的开放措施。

 

最后,我祝愿这次的论坛圆满成功,也希望沪港两地法律界在未来有更紧密的合作。谢谢大家!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1月20日在上海出席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的致辞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