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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

201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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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梁振英

差不多十年前,我和几家人去泰国旅行,在曼谷机场等行李时,有团友发现一个柜枱,招揽零团费的半日游团友。朋友报了名,我也跟着参加。

 

下午,一辆小巴连同导游来到酒店,接我们去几个观光景点,然后去一家木雕店和玉石店购物,大家逛了半小时,没有买任何东西,导游和店员没有半句怨言,回酒店后也没有明示或暗示要收小费。

 

做生意要守法律,也要有商德。零团费就是零团费,购物不购物应该是你情我愿。如果零团费不能「为皮」,就不要办这样的团。

 

香港很有必要整顿一些歪风,过去不良电器店问题严重,最近有所收敛;现在的斤变両和零团费问题,不仅破坏行业商誉,更破坏香港声誉。业界必须杜绝不良销售手法,否则杀鸡取卵,无以为继。

 

凡涉及违法的销售行为,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必定会严厉打击。

 

(以上是行政长官梁振英11月5日在其网志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