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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理财 推展市区更新

201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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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陈茂波

主席、各位委员,我很高兴联同市区重建局苏庆和主席、行政总监林浚先生及市建局的管理层同事,一起出席今天的会议,就市建局的工作向委员会汇报。

 

在邀请苏主席和林总监汇报市建局的工作前,我想先就过去三个月公众和委员会委员对市建局的角色、工作方针、财务安排及收购赔偿政策等方面的关注,作扼要的回应,让大家清楚政府的立场。

 

正如我们上月向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文件所述,政府对市建局的定位、2011《市区重建策略》的执行、政府对市区更新的财政承担以及现行的重建赔偿政策等的立场,一如过往,并无改变。

 

市建局作为专责处理市区更新的法定机构,必须按照《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以及政府制订的2011《市区重建策略》的要求,推行市区更新的工作。

 

2011《市区重建策略》提出「以人为先,地区为本,与民共议」的方针,以推进市区更新,在工作过程中,对受影响的人士(包括业主、住客和商铺经营者等)的帮助、赔偿与补偿政策,并无改变。

 

在过去一年,苏主席曾经透露,希望引入新思维,将市区更新工作做得更有效率、更有果效。我认为,对任何机构来说,在符合法例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新思维,以求不断进步和提升,对机构的发展有一定的好处。

 

我深信市建局作为肩负社会使命的法定机构,必定会紧守《市区重建局条例》及2011《市区重建策略》的要求,继续推展市区更新工作。

 

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及刚才所述2011《市区重建策略》的要求,市建局在推展市区更新工作的同时,也必须以谨慎的态度来处理其财政,并致力达致维持财政自给的长远目标。

 

我想重申,政府对市建局的财政支援,并不只限于已注入的100亿元。事实上,截至2015年3月底,政府透过豁免市建局重建项目的补地价,已变相额外注资143亿元。这个数字,随着市建局不断开展新的重建项目,只会继续增加。

 

截至2015年3月底,市建局的财务情况较去年有所改善,累积盈余达150亿元,加上当初政府注资的100亿元,其资产净值达到250亿元。此外,市建局自2009至10年起,以中期债券形式筹措资金。截至2015年3月底,未赎回的债券总额约为46亿元。

 

根据市建局提交的2015至16至2019至20年的五年业务纲领,市建局估计需要约290亿元(不包括每年的营运成本),以应付纲领内全部项目所需要的开支。

 

市区更新的工作殊不容易,所需要的财务资源亦相当高。政府会继续与市建局保持紧密联系。

 

另一点可能大家都关心的就是市建局行政总监的招聘。市建局已委任人事顾问公司协助,有关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主席,我将以下时间交给苏主席和他的团队。

 

(以上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6月23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市区重建局工作的发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