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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政改是民主发展里程碑

201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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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主席:

 

今日是我在立法会会议上第四次就政改发言,目的是呼吁各位立法会议员支持特区政府提出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落实《基本法》第45条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

 

今日是香港民主发展的一个关键性日子。各位拥有宪制权力推动政制发展的议员,很快便要投票决定全港500万名合资格选民能否在2017年首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无论投票结果如何,2015年6月17日的立法会会议对香港政制发展都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确保会议能够顺利进行,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及秘书处作出了适当的安排,特区政府在此表示谢意。我亦呼吁在立法会大楼外,无论是支持或反对政改方案的人士要保持克制,以守法、和平和理性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意见,不可破坏社会秩序。

 

谘询工作

 

主席,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落实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政府的宪制责任及首要工作。自行政长官于2013年10月17日宣布成立政改谘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至今日,我、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工作了整整20个月。为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这20个月以来,专责小组就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进行了广泛有序的公众谘询,包括于2013年12月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第一轮公众谘询,以及2015年1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谘询。

 

在展开每一轮公衆谘询前,我都不厌其烦地说明以下几点原则及立场:

 

(1)政制发展必须建基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否则将无法凝聚共识,收窄分歧;

 

(2)中央是真心诚意推动香港的民主发展,希望香港各界能把握历史机遇,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3)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是政制发展的历史性进步,是回应市民对普选行政长官的清晰诉求,是实现全体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先决条件。社会必须理性地互相体谅和接纳,在「求大同、存大异」的大前提下展开讨论。

 

在两轮公众谘询期间,专责小组成员和相关官员出席了多场立法会相关会议、18区区议会的相关会议、超过300 场不同形式的谘询及地区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不同团体和人士对政制发展的意见。特区政府在两轮公众谘询合共收到20多万份书面意见,并把收集到的意见如实收纳在两份谘询报告中,连同谘询期内收集到的各项相关民意调查结果,悉数上载至政制发展网站,供公众查阅。

 

在充分考虑所有收到的意见,并在顾及宪制、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等因素后,特区政府在今年4月22日发表了《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报告及方案》,提出一套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以实现于2017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

 

合宪、合法、合情、合理的普选方案

 

主席,纵然在过去20个月社会纷纭的讨论中,专责小组成员面对了不少批评嘲讽,甚至谩骂和侮辱,但作为特区官员,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并本着以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以市民大众的福祉、以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为宗旨,推动政制发展。因此,我必须在此再一次向公众解释普选行政长官的相关宪制和法律规定,以及为何我们提出的方案是切实可行、符合香港目前实际情况。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 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据《宪法》及《基本法》,中央在决定香港实行何种政治制度,有其宪制上的角色和权责,这是毋庸置疑的。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不可能偏离《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

 

主席,我在4月22日于本会作出声明,介绍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时,清楚交代特区政府充分考虑过的因素,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区域的宪制地位、《基本法》有关特区政治体制设计的原则、方案须切实可行、能够回应社会各界对如期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的强烈诉求,以及在众多不同的意见中力求平衡,有利于方案获得市民接受、立法会支持、中央批准等等。在考虑以上各项因素后,特区政府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31日通过的《决定》(《8‧31决定》)的框架下,尽最大努力,创造最大空间,设计出一套公开、公平、公正及具竞争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制度。这方案可说是现时最好和最有机会得以落实的普选方案。

 

民意清晰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了解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内容,除了发表谘询报告、制作宣传短片、印制宣传单张外,特区政府整个政治委任团队都不遗余力,透过不同方式直接接触市民,向市民讲解特区政府的方案,聆听市民的意见,争取市民的支持。我们确切体会到香港大部分市民是理性、务实的,仍然是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希望立法会通过方案。

 

在过去20个月,我共出席了124场谘询会及论坛、约20次落区进行宣传,也先后约100次会见传媒回应有关政改的提问,其他与立法会议员、专业团体和学者的会面更是不计其数。在落区的经验中,我深深感受到普遍市民对于2017年能够亲自投票选出行政长官的热切渴求。即使不同人士对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有不同意见,但如期落实普选的愿望,毫无疑问是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共识,是最坚实的民意。

 

我们明白有些市民,包括在座的部分议员,认为普选方案与他们心目中的理想方案还有一段距离。他们透过各种不同途径,多次表达他们的意见和立场。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特区政府绝对尊重不同人士的不同意见,但对于有些人质疑特区政府对这些意见充耳不闻,以至误导中央,误导市民,我绝不能够认同。事实上,专责小组在去年7月和今年4月发表的谘询报告,以及行政长官去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均如实反映我们在谘询期间收到的各种不同意见,包括那些认为方案不符合他们理想的意见;而所有收到的书面意见亦已悉数原文收录在谘询报告的附录内,并上载至网站供公众参阅。

 

我们亦先后多次安排包括泛民议员在内的立法会议员与中央负责政改的官员会面,包括去年3月由我主持的早餐会、去年4月的上海之行、去年7月在政府总部与中联办主任会面、去年8月的深圳座谈会,以及刚在今年5月31日举办的深圳会面,确保立法会内不同党派和议员有充分机会向中央官员直接表达意见,因此并不存在中央被误导的情况。

 

虽然社会上不同人士或许对他们各自认为是「理想」的政改方案有不同的期望,但民意是清晰的:多数香港市民仍然希望在2017年能行使他们渴望已久的投票权,希望看见香港的政制可继续向前发展,不要原地踏步。这项清晰的民意,在不同机构过去20个月所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长期而毫不含糊地表达出来。

 

主席,特区政府在推动今次政改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正正就是把选票送到全港五百万合资格选民手上,让大家在两年后,可以到票站投票,「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多项民意调查亦清晰显示多数市民是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的。所以我很希望各位议员,特别是那些经常强调民意的泛民议员,能够以实际行动去反映社会上大多数市民的意愿,令政改方案得以通过。

 

落实普选的改变

 

反对政府提出的方案的人说,方案只会带来「假普选」,「虚假认受性」的特首。政府绝不认同这些观点。手中有一票,一定比没有票好。有普选,一定比原地踏步好。这张选票,代表的不只是数以十万、百万计的选票中的一票。这张选票,代表的是五百万人的选举权。这张选票,代表的是整个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的重大变革,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改变的不单是选民数目的「量变」、由1,200人变成五百万,更是选举生态的「质变」。落实普选,参选人要争取的,将不单是1,20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支持,而是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的支持。落实普选,参选人的施政理念及政纲必定会更加贴近民意,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全港市民向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问责将会更加直接及更加有力。落实普选,将来的行政长官将会有更稳固基础和政治动力推动香港民主继续发展,推动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的改善。这些都不是各泛民主派朋友多年来争取和推动民主政制发展的目的吗?为什么今天泛民主派的朋友要反对民主普选的来临?到目前为止我仍听不到能说服人的论述。

 

普选制度的优化

 

反对政改方案的议员近日不断重复一个指控,说落实目前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之后,日后没有机会优化,即所谓的「袋一世」。律政司司长稍后在他的发言中会就这个不实的指控和其他与政改相关的法律问题作清楚说明。

 

社会气氛和政治环境

 

主席,能够有机会落实普选,原本是香港人一直期待的,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但可惜,越来越激烈和两极化的讨论,不但没有令真理越辩越明,反而令分歧越放越大,蚕食了不同意见人士彼此间的互信。「公民提名」或「三轨制」窒碍了依法落实普选的理性讨论。79日违法占领行动,令不同意见的人之间矛盾更深,破坏了中央与特区的互信,社会不断内耗,以至几近撕裂,社会秩序及法治受损。原本迈向普选的「大直路」,变得荆棘满途、举步维艰。

 

虽然社会就政改的意见南辕北辙,收窄分歧看似是没有可能的事,但在这段期间仍然有不少有心人、爱香港的朋友,不忍失去这次难得的机会,为着香港的未来,花尽心思、努力奔走,积极寻找有助凝聚共识、收窄分歧的出路。我希望藉此机会,向他们表示由衷的谢意。无论政改通过与否,我相信这些有心人,在往后的日子仍然会是社会温和理性包容声音的灯台。

 

未来路向

 

主席,500万合资格选民可否由2017年开始行使行政长官普选权,现在就取决于在座每位议员今天所投下的一票。如果今次特区政府提出的议案获得通过,我们便会立即着手本地立法的相关工作,让2017年可顺利举行普选行政长官。如果方案不幸被否决,《8‧31决定》已清楚规定2017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须沿用上一届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即继续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本届特区政府无论在法律上或立法时间表上均不会,亦无法重启「五步曲」程序。政制发展将无可避免再次原地踏步。

 

无论这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何,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在未来都需要重新聚焦处理各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议题;社会亦需要愈合伤口、重新出发。极端和不理性的行为,在过去一段时间不断蚕食理性讨论的空间,亦令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希望各位议员以香港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和福祉为依归,重回务实理性的正轨,互相尊重,实事求是,以沟通取代抗争,以互信代替猜疑。我深信这才是市民之福,是香港之福。

 

主席,为香港的民主发展,为500万名合资格选民的投票权,为全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着想,我再一次呼吁各位议员投下神圣的支持票,支持特区政府提出的动议,如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各位议员可以支持这项议案。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6月17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提出的议案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