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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
上月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201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指香港「守成有余、创新不足」,我们的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更13年以来首次跌落第二位。香港作为成熟的经济体,有稳固的根基,在国际上亦有良好的竞争力,但面对内地城市和邻近新兴经济体近年急速发展,优势逐渐收窄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提升香港的竞争力,政府一直积极扩大和深化支柱产业的优势,协助它们向高增值方向发展,并好好把握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同时,我们亦加紧推动新兴产业,令经济多元化,为香港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其中,创新及科技在今天瞬息万变的社会中至为重要。
为了进一步推动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行政长官在去年的施政报告中建议再次启动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工作。有立法会议员质疑新局只是将现时的创新及科技署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拨归旗下,成效有限,甚至有架床叠屋之嫌。但我认为,针对现时政府架构在推动创新及科技发展方面所面对的限制,这建议是合适的改善方法。况且,成立新局并没有增加大量人手,新增开支每年约3,000万元。
目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除了需要处理与创新及科技政策有关的工作外,还负责投资、商贸、旅游、通讯、创意产业等范畴。局内不论政治任命官员或公务员,在创新及科技政策的制订和统筹工作方面都受到一定的时间局限。新局成立后会有新的局长及常任秘书长,他们将可更专注地带领政治团队和公务员推动行业发展,并通过与不同持份者更紧密合作,更清楚了解他们的需要,制订便利措施,促进「官产学研」之间的协同效应。
有人士亦质疑,为何不将电讯、广播、创意产业、甚至知识产权等政策范畴一并移转至新局?其实每个重组方案也可以有不同的组合。我认为最理想的做法,是先让新局专注处理创新及科技事宜,如果负责的范畴太多,便会失却成立新政策局的原意。我们可以在新局成立一段时间后,根据其实际运作经验检视是否需要扩大其职责。但如果新局不能投入服务,这些讨论只会一直停留于纸上谈兵的阶段,对推动创新及科技发展毫无帮助。
我们期望,在创新及科技局成立后,能够加强对业界的支援,缔造有利环境,推动研发成果实践化和商品化,并鼓励私营机构投资研发。新局亦会制订政策,促进相关行业的人力发展,协助发展基建设施,以及厘定技术和专业标准,让香港通过创新及科技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在今天讲求高科技、高增值的趋势下,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不但对创新及科技发展有利,长远而言亦能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对香港百利而无一害。我们实在不应再蹉跎岁月,必须急起直追。
今年2月,由于部分议员「拉布」的关系,令与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相关的人事和拨款建议无法在死线前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我们因此需重新向立法会提交决议和向财委会提交人事和拨款建议。我很高兴立法会在上星期三通过决议,希望财委会亦能够尽快通过相关建议,尽早成立新局,为香港创新及科技发展注入动力。
(以上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6月8日在报章上发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