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政改报告如实反映意见

2014年07月15日

none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主席:

今日,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特区政府同时公布《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谘询报告》。稍后行政长官将与政改谘询专责小组一同会见传媒,简介两份报告。

 

立法会在香港的政制发展担当重要的宪制角色,所以今天我们第一时间来到立法会,向各位议员简介两份报告的内容。我感谢立法会主席和内务委员会主席同意召开这次特别会议。



公众谘询工作

 

去年12月4日,特区政府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文件》,就两个产生办法正式展开为期五个月的谘询,为行政长官启动是否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宪制程序作准备。

 

在谘询期间,由我领导的专责小组透过不同渠道进行广泛的公众谘询,收集立法会、区议会、社会不同界别的团体和人士,以及市民就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意见。特区政府是以开放、兼听、务实的态度,聆听各界意见,期望大家「有商有量」,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共同实现普选的目标。

 

在五个月的谘询期内,专责小组联同相关的政治委任官员及公务员同事共出席了226场谘询及地区活动,包括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18区区议会的会议及多次与立法会不同党派及议员会面,直接交流对政改的意见。我们并走入社区,直接听取公众及地区人士的意见。我代表特区政府衷心感谢各位议员,以及不同界别的团体和人士在谘询期内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谘询报告

 

在谘询期内,我们共收到约124,700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人士的书面意见,数目是上一次政改谘询的两倍半。我感谢相关的政府同事筹划各式各样的谘询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更了解《基本法》的相关内容及两个产生办法的重点谘询议题,并且专业和客观地处理和分析大量的书面意见,协助专责小组完成这次谘询工作及撰写谘询报告。

 

今日,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亦同时呈交了《谘询报告》。《谘询报告》全面归纳了在谘询期内立法会、区议会、社会各界团体和个别市民的意见,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除两份报告外,我们已将在谘询期内收集到的意见书及相关民意调查载列在45册附录内,并全数上载至政改网页,供公众查阅。

 

谘询报告把在谘询期内收集到的意见,按去年12月专责小组发表的谘询文件所提出的重点议题逐一分析。除了按分析提出主流或较为普遍的意见外,亦尽量胪列不同的意见,务求做到如实反映和客观持平。

 

就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重点议题,行政长官报告及谘询报告有以下主要观察及总结:

 

整体意见

 

1. 香港社会普遍殷切期望于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2. 社会大众普遍认同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的基础上,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3. 社会大众普遍认同于2017年成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对香港未来施政、经济和社会民生,以至保持香港的发展及长期繁荣稳定,有正面作用。

 

4. 社会大众普遍认同行政长官人选须「爱国爱港」。

 

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5. 主流意见认同《基本法》第45条已明确规定提名权只授予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拥有实质提名权,其提名权不可被直接或间接地削弱或绕过。

 

6. 就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较多意见认同提名委员会应参照目前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即由四大界别同比例组成,以达到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同时,有不少意见认为提名委员会可按比例适量增加议席,藉此吸纳新的界别分组或提高现有界别分组的代表性;但也有不少意见认为提名委员会的人数应维持在目前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数目,即1,200人,如需作出增加,也不应超过1,600人。

 

7. 就提名委员会如何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有多种不同意见。有意见认为提名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经由一定数目提名委员会委员推荐参选人,第二阶段再由提名委员会从参选人当中提名若干名候选人。有不少意见认为参选人须至少获得一定比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支持才可正式成为候选人,藉以证明该参选人具有提名委员会内跨界别的支持、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并符合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作出提名的要求。有一些意见则认为应维持现行选举委员会的八分之一提名门槛。亦有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其他提名门槛和提名程序的建议,当中包括在提名委员会之外引入「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等建议。

 

8. 就行政长官候选人数目,主要有两大类意见。一类意见提出为了确保选举的庄严性及能够让选民对候选人的政纲和理念有充分认识,有需要设定候选人数目;另一类意见则认为毋须就候选人数目设限。在提出需要设定候选人数目的意见中,因应过去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数目大致在2至3人左右,有些意见提议可将候选人数目定为二至三人;亦有部分意见提出其他数目。

 

9. 就普选行政长官方式,有相对较多意见认为应举行两轮投票,即候选人须取得超过半数有效票方可当选,以增加当选人的认受性;但亦有部分意见认为应只举行一轮投票,以简单多数制选出行政长官当选人。

 

立法会产生办法

 

10. 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由于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乃普选立法会目标的先决条件,目前应集中精力处理好普选行政长官的办法。另外,由于2012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已作出较大变动,故此普遍意见认同就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毋须对《基本法》附件二作修改。

 

无论从《谘询报告》的分析或各位在过去半年多的亲身体会,相信大家都感受到社会各界就政制发展的讨论是非常热烈,社会上不同政治光谱和不同持份者就某些议题的立场和意见可谓南辕北辙,要收窄分歧,寻求共识,要在立法会取得三分之二议员通过方案,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如此,我认为立法会和特区政府都应竭尽所能,履行我们各自的宪制责任,把握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7年已经明确订立的普选时间表,在2017年如期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这是中央对香港的庄严承诺。中央领导人已多次公开强调中央是真心诚意希望特区可以如期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行政长官和整个政府团队在今次政改的最大目标,就是让全港500多万合资格的选民在2017年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中央与特区政府和香港普罗市民的愿望是一致的。

 

谘询报告如实反映了在谘询期内香港市民对如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在某些关键议题上立场有不少分歧。此外,正如行政长官提交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所述,我们亦注意到在首轮谘询期过后,仍有不少团体及市民透过不同方式及途径表达他们对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意愿和诉求,这些意见仍有不少分歧。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名程序这关键议题方面,虽然在谘询期内已有法律专业团体和其他社会人士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但仍然有不少香港市民在谘询期结束后,透过参与民间组织举行的投票活动和「七一游行」,表达他们要求普选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应该包括「公民提名」这元素在内。有团体亦提出「真普选、无筛选」的立场宣示。

  

政制发展议题十分复杂,社会上就具体方案有不同意见及争论是可以理解的,亦是香港多元社会的正常现象。特区政府尊重市民透过和平、理性、合法的渠道去表达意见,特别是他们对普选行政长官的殷切期望,以及对维护自由、民主、法治等核心价值的坚持。特区政府充分听到大家的心声,亦会向中央如实反映。我衷心盼望广大市民都会认同,我们必须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制订具体方案,才会有机会成功落实普选。

 

香港政制发展进一步迈进,总比原地踏步为好;500多万的合资格选民能亲身参与投票选举下任行政长官,总比作为旁观者好。我们必须有勇气和智慧在狭窄的政治罅缝中找寻最大共识。我衷心希望在下一阶段能与立法会议员及社会各界共同以务实的思维、包容的胸襟进行理性沟通,凝聚共识。如果社会再虚耗时间和精力在一些在法律、政治和实际操作上均难以得到落实的建议上;如果政治团体只是坚持一己的立场而不愿意妥协,恐怕我们将白白错失在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机会,令全港市民大失所望。

 

下一步工作

 

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解释,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必须要走「五步曲」。今天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正式启动「五步曲」的第一步。这是重要的一步,标志着迈向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第一步。我们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8月就是否需要修改两个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特区政府预计在今年年底左右,就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展开公众谘询。

 

总结

 

「生于斯,长于斯」,我和大家都一样热爱香港。在政府服务超过30年,见证香港的社会发展,我和大家都一样渴望香港的政制发展可以踏上新的台阶。纵使不同阵营的人士在讨论政改议题时,会出现激烈针锋相对的场面,无论如何,大家都是对香港的未来出于关心。正因如此,我们要好好把握落实普选的机会。我相信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时,由目前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变成由全港五百多万的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所带来的是实质的改变。

 

主席,在今次的谘询,我特别感受深刻的是绝大多数的市民都是抱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去讨论政制发展。不同年纪、背景和政治立场的人士,都很有诚意,坦诚地分享心中所想。大家表达的意见都非常重要,让我们可以更深入了解彼此的立场,让特区政府可以更准确及全面地归纳市民的意见,并向中央政府如实反映。最后,我想强调,即使政改的道路不容易走,特区政府会继续抱着坚定的信念,以最大的诚意推动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迈进。我相信集合港人的智慧,必定可以收窄分歧、凝聚共识,携手为香港民主发展奠下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重要的里程碑。

 

多谢主席。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于2014年7月15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及《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谘询报告》的开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