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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前海为服务业创新示范区

2011年10月18日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

     近年来,随着全球一体化和东西经济实力转移的发展,香港更加是国家落实重要金融贸易措施过程中的重要试点。「十二五」规划中对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强调和支持,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
 
     贯穿这些重要发展的关键因素,终归还是法律的建设和人才供应。「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推动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企业提供最现代高端的服务,包括金融、银行、保险等等,背后仍然依靠完备的法律规管、系统和运用。怎样解决现代特别是涉外的法律问题、拟定适切的合同、以至遇上纠纷时,怎样可以令各方都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妥善地在不同的国际平台上解决,都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经济发展的延续。
 
     香港在这方面虽然已经掌握实力,但我们不敢掉以轻心,提醒自己必须努力增值。例如我们刚通过全新的《仲裁条例》,全面引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采用的《贸易示范法》,为香港设立最高端国际化的仲裁制度。另外,我们也加强与世界各地国际仲裁机构合作,保持香港的法律服务处于最高国际水平。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院于三年前在香港设立首个巴黎以外的秘书处分处后,发展令人非常满意。另外,香港很快就会通过新法例,让事务律师可以用「有限责任合伙模式」经营,相信也会鼓励跨国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律师的进一步经营合作,令香港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国际化和多元化。
 
     在法律服务这个重要范畴,怎么样可以进一步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推动包括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加强香港和内地的合作,怎么样在既有竞争,也争取合作以达至优势互补的实质成果,都是有待大家深思的课题。
  
    「十二五」规划专章特别强调要深化粤港合作和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于2010年签订,当中包括加强法律合作的内容,强调落实CEPA及服务业开放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
 
     在有限地域「先行先试」这个大原则下,我相信应该有充分空间比较大胆地尝试新措施和突破一些顾虑。上星期五,我刚到深圳「前海」跟有关单位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交流意见。
 
     有关规划已经得到国务院批覆,前海的未来发展充分发挥香港国际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前海的合作平台,打造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十二五」规划确认了前海在国家整体发展策略的重要地位。就法律服务方面,李克强副总理在8月17日的论坛上公布《在深化粤港、前海深港区域合作框架内,探索完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的方式》。上述措施深受香港法律界的重视,而我们正和相关部门研究如何落实方案,我期望这方面的探索会很快带来新的措施和收获。
 
     2011年7月6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其中第51条规定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门的商事审判机构,审理有关商事纠纷案件。第53条鼓励前海合作区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的先进制度,鼓励香港仲裁机构为前海合作区内的企业提供商事仲裁服务。这些条文为港深在法律、仲裁业务的未来合作建造了重要和具开创性的基础,我们正就细节落实,积极与深圳市交流和合作,包括律师业务上的合作。我希望前海的试验可以为全国发展提供积极的参考价值和推动力,进一步体现「十二五」规划的精神。
  
    (以上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10月18日在青岛出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9届中国律师论坛」的发言摘要。标题为本网站所加。)


2011-12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