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htanga Limited拖欠雇员工资兼违反劳资审裁处判令,东区裁判法院今日判罚款57,000元,并勒令该公司向雇员支付共27,500元欠薪。
该公司没有按《雇佣条例》,在工资期届满和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一名雇员工资,也没有遵从判令,在劳审处指定限期内支付欠薪。
劳工处表示,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守《雇佣条例》发放工资。劳工处会严厉执法,保障雇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