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彩印刷有限公司拖欠雇员工资及终止雇佣合约款项,违反《雇佣条例》,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56,000元。
劳工处表示,该公司在工资期届满及合约终止后七日内,并未向两名雇员支付工资和终止雇佣合约款项,总额逾20万元。
劳工处强调不容忍欠薪行为,会继续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