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布,委任林一星为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任期由6月17日至2017年2月28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欢迎林一星加入委员会,并感谢离任委员陈章明在任期间所作的重要贡献。
委员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负责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