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正就是否适宜公开教师注册资料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以便可以在合法、合理和合情的情况下提高教师注册资料的透明度。
教育局表示,据《教育条例》规定,所有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必须为注册教师,其注册制度严谨,确保教师符合既定资格和注册要求,并防止不适合和不适当人士成为教师。
目前,如外界查询教师注册资料,教育局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处理。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或不属《私隐条例》豁免范围,当局会拒绝公众人士索取注册教师名单或个别教师注册资料。
有意见认为,教育局应向公众人士公开注册教师名单,但有教育团体对做法表示忧虑和反对。教育局指,需在公众知情权与保障注册教师私隐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谘询文件已上载至教育局网页,当局将举办谘询会收集意见。市民也可在9月7日谘询期结束前,透过电邮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