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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修订反恐法例

2017年06月14日

政府建议修订《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引入禁制行为,以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决议要求和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建议。法案周五刊登宪报,本月28日提交立法会。

 

法案订明,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得前往外国作出、筹划、筹备、参与恐怖主义行为或提供或接受恐怖主义培训;并订明禁止提供或筹集财产资助、组织或协助任何人为上述目的进行的国家之间的旅程,以及处理或控制恐怖分子或其联系者拥有的财产等。

 

联合国安理会第2178号决议申明,必须采取一切手段,克服恐怖主义行爲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此外,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在有关香港的相互评核第四次跟进报告中指出,现时香港冻结恐怖分子财产的机制有所不足。

 

 



向毒品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