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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判决不可具侮辱性

2017年02月17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市民评论法庭判决,应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不可作出侮辱或藐视法庭的言行。

 

袁国强今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指司法机构高度关注部分人士在社交媒体发表的言论,律政司已收到司法机构转介,会作出跟进。

 

他重申,市民不应将法庭判决作过于政治化或不恰当批评。

 

他强调,宪法赋予市民自由评论的权利,但并非全无限制,若超越法律界线,不单无助市民理性了解和讨论裁决,相关人士更可能触犯藐视法庭或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