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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计划法案月底呈立会

2016年11月16日

政府本月底向立法会提交《2016年消防(修订)条例草案》,落实注册消防工程师计划。

 

保安局表示,当局去年12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以落实计划,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详细审议后,对政府计划恢复二读辩论并无异议,但条例草案最终未能在该届立法会会期结束前恢复二读辩论,已自动失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计划获普遍支持,政府会向立法会提交2016年条例草案,内容大致与2015年条例草案相同,但纳入经政府和法案委员会同意对2015年条例草案作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订。

 

目前,有意经营指定处所的人士须取得消防处的证明书或通知书,证明处所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

 

为方便营商和善用专业人力资源,政府建议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计划,让合资格人士向消防处申请成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发出证明书服务。

 

法案如获通过,政府会尽快制订具备细节的附属法例,尽早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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