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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自行立法较合适

2015年01月24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基本法》第18条订明在特定情况下才可将全国性法律引入香港,目前情况并不适合。

 

袁国强今晚出席政党宴会前回应传媒提问,认为现阶段不可将《国安法》加入《基本法》附件三。

 

他指出,《基本法》第23条订明由香港自行立法,这比引用第18条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