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宪调整25项非民生水务设施与服务收费,明年1月1日生效。
调整收费项目包括安设总水管、重新接驳消防供水系统、安装水表、测试水表、签发水喉匠牌照、钓鱼牌照、检验用水样本等。
发展局表示,当局遵照用者自付原则,根据服务成本厘订收费,25项服务分别加价4.6%至20.8%,而此等项目均不影响民生。
相关的《2014年水务设施(修订)规例》将于10月29日提交立法会,通过「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