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三女和一间公司因管理或经营无牌旅馆,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5,000至一万元。
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8月至今年3月乔装客人,巡查深水埗北河街、旺角长沙街和亚皆老街、油麻地和弥敦道共五所怀疑无牌旅馆,以日租形式入住。有关旅馆未获发牌,涉嫌违反《旅馆业条例》。
民政事务总署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罚20万元和监禁两年。市民可致电2881749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