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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茸店员不良销售罪成

2014年07月28日

九龙城裁判法院今日裁定一名参茸海味店职员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判处100小时社会服务令,涉案中药材充公。

 

海关3月初派员乔装顾客,在尖沙咀一间参茸海味店试购中药材「石斛」,发现涉案店员误导顾客以「两」计价,其实以「钱」计算,交易价与顾客预期相差十倍。

 

误导性销售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和监禁五年。市民如怀疑有人违法,可致电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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