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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使用港珠澳大桥接受申请

2017年08月25日

运输署宣布,广东省公安厅下月1日起,接受香港跨境私家车使用港珠澳大桥的申请;配额3,000个,于大桥开通前发放,有效期五年,届满后再按当时规定和条件延期。

 

凡于广东省投资、三年内(包括申请时的年度)纳税额累计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论投资额的企业;或投资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此外,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香港居民;或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香港人士,也符合申请资格。

 

曾申请其他口岸跨境私家车配额的人士,如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提出申请。

 

申请者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或香港中旅(集团)位于香港中旅集团大厦、九龙湾和沙田的证件中心预约。

 

申请人取得广东省公安厅签发的使用港珠澳大桥通知书后,须到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领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在内地和香港办妥有关手续,待大桥正式开通后才可驾车过境。

 

查询可致电2804 2600或浏览运输署网页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