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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沪大学海运合作协议签订

2017年08月14日
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前排中)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大学校长马斐森(前排左)和上海海事大学校长黄有方(前排右),签订「香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合作计划」协议。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代表特区政府,与香港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签订协议,培训海商法律专业人才。

 

陈帆指,「香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学术合作计划」是沪港两地培训海运人才的重要里程碑,为海运业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合作计划由运房局的「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资助,旨在培训海商法专才,建立本地海运业人才库。

 

有关计划2017至18学年展开,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学生可获颁奖学金,入读港大一年制普通法硕士课程,其后须于香港海运业界服务最少一年。

 

政府2014年成立一亿元培训基金,培训海运和空运业人才,鼓励年轻人投身行业。

 

陈帆同时见证香港船东会与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签署备忘录,成立沪港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加强研究和交流合作,推进航运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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