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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名义置业需承担风险

2017年04月15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市民借用并无物业的亲人买楼,以避免缴交15%印花税,会有法律风险。

 

政府周二宣布收紧住宅物业印花税机制,凡以一份文书购买多于一个住宅物业,须按每个物业缴付15%印花税,以杜绝投资者以「一约多伙」方式回避新税率。

 

张炳良今日出席电台节目后指,物业交易一般是「一约一伙」,香港永久性居民如没有在港置业,购买首个住宅物业无须缴付15%印花税;但其后再买均属投资,须按该税率缴税。

 

对于有人找并无物业的亲人代买,张炳良表示,只要该人在港没有物业,确实可获豁免。但他强调,以他人名义买楼的做法有法律风险,市民要考虑日后如有争拗,个人权益会否因此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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