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再度委任郑启华为市区重建局执行董事,任期一年,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郑启华经验丰富,熟悉市建局的整体运作,贡献良多,期待彼此继续紧密合作,进一步推动市区更新。
郑启华2007年加入市建局,任职企业及法律事务总监;今年7月起任执行董事(营运),协助行政总监制定和推行楼宇复修计划及策略、收购及迁置、工程及合约,以及法律事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