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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不时修订工业用途定义

2016年11月30日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城规会过往曾多次按工业地区检讨结果,通过法定程序修订各传统工业区法定图则上的用途地带和规划制度下「工业」用途的定义,如将「工业」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的地带,容许雷达、电讯微波转发站、与工业相关的食堂和熟食中心等用途。

 

陈茂波今日在立法会回答吴永嘉议员提问时指,有关规划用途修订不会取代个别地段地契的用途条款,地政总署不可也不会单方面修订地契,或对地契订下的用途作出有别于地契原意和普通法案例的演绎。

 

个别行业或特定用途申请更改工业地段或楼宇的用途,可获豁免收费或特惠,例如在2012年6月和今年2月,政府先后推出协助数据中心、测试及校正实验所在工业楼宇营运的措施。

 

在符合政策条件下,政府会批出容许数据中心、测试实验所在工厦运作的豁免书,并豁免征收豁免书费用。

 

陈茂波说,业主如欲修改地契下的土地用途或申请豁免,可向地政总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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