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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租金机制顾及租户负担能力

2016年06月22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说,现行公屋租金调整机制,以租户实际收入作为租金调整的基础,能务实地顾及租户的负担能力。

 

张炳良今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黄国健的提问时指,房委会2014年检讨租金时,曾检视现行租金调整机制的运作,并粗略比较公屋平均租金与租户平均家庭收入的比例。在2007年,该比例为9.97%,至2014年租金上调后,该比例下降至9.39%,意味租户的租金支出占收入的份额减少。

 

他又指,现行机制只容许租金每两年上调最多10%,但下调幅度则没有限制。在这「封顶」安排下,租户负担租金的能力只会改善,不会变差。

 

张炳良说,今年的租金检讨工作接近完成,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下月初会在会议上讨论。局方也会在下周三的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汇报检讨结果。

 

由于房委会尚未审议今年租金检讨,张炳良指现时谈是否向租户提供额外纾困措施言之尚早。

 

他相信房委会会根据政府统计处编制的收入指数,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租金检讨期间租户的收入增长和负担能力、整体经济情况和房委会的财政状况等,才作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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