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批出21份建筑图则,港岛六份、九龙四份、新界11份,包括11项住宅及商住发展、五项商业发展、三项工厂及工业发展、两项社区服务发展。
获准动工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九个,完成后住宅楼面面积达24,388平方米,涉及584个单位,非住宅用楼面面积则达92,070平方米。
另外,该署接获13个建筑项目的上盖工程动工通知。
屋宇署同月发出17份入伙纸,港岛八份、九龙六份、新界三份,涉及住宅楼面面积53,203平方米,共530个单位,非住宅楼面面积70,93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