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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设独立机构监管楼宇维修

2015年11月25日

署理发展局局长马绍祥说,维修保养私人楼宇是业主的责任,政府没有计划成立独立机构监管楼宇维修事宜。

 

马绍祥今日在立法会回答陈恒镔议员的提问时说,现时警方、廉政公署和竞争事务委员会均会处理涉及围标的调查和执法工作,由它们运用法定权力处理,较另设独立机构更直接有效,也避免职能重叠。

 

他续说,由于楼宇维修多涉及楼宇管理事宜,即使设立独立机构也难以介入业主间的争议,而且成立独立机构涉及行政开支,这些开支最终可能会转嫁至业主,导致维修工程成本上升。

 

马绍祥强调,要做好楼宇维修保养的工作,避免围标,有赖所有业主主动参与,积极监察法团、管理公司和维修工程顾问。

 

他又指民政事务总署已透过「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协助旧楼业主和「三无大厦」申请维修资助,至今已有159个法团受惠。该署又与三个专业学会推行「『顾问易』大厦维修谘询服务试验计划」,至今已安排72个法团与专家小组会面。

 

执法方面,廉政公署由在2011年至2015年9月接获3,800多宗关于楼宇管理和维修的贪污投诉,共检控121人,其中106人被定罪。警方的「复安居计划」也接获41宗举报,当中28宗涉及工程围标,个案交由相关单位或其他部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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