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一地两检须符《基本法》

2015年11月21日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一地两检」的问题上,牵涉相当复杂的问题,关键是如何从法律和宪制角度,做到可行的同时,不会影响《基本法》下「一国两制」的概念。

 

袁国强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今日在北京们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相关部委的官员进行会面,就「一地两检」的问题讨论了大约两个多小时。

 

袁国强于会面后见传媒时表示,双方就法律基础和运作方面交换了意见,已有一些基本共识,但要进行「一地两检」,无论在法律、《基本法》或宪制上,均有相当复杂的问题要处理。

 

他说,「一地两检」无可避免要容许内地人员在香港特区未来的西九站执法,否则基本上做不到「一地两检」。

 

袁国强表示,要考虑执法的程度要多大,是否如其他国家一般,有某程度上的特定安排,双方往后仍要继续商讨和研究。

 

张炳良表示,今日的会议包括原则性和具体操作的问题,讨论方向良好,有基础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