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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推出优质房车的士服务

2015年10月14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对于使用不同应用科技包括网络或手机程式召唤出租汽车,政府持开放态度,但须合乎法规,顾及乘客利益及安全。政府将优先检视的士服务,并探讨推出优质房车的士服务的可行性。

 

张炳良今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提问时表示,私家车作出租或取酬载客属点对点、个人化交通服务,但不属公共交通服务范畴,车费不受监管,惟有关私家车的车主须获发出租汽车许可证才可营运。

 

他表示,近期就点对点交通服务有不少讨论,政府基本立场是一方面做好的士服务,另一方面因应社会的需求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的审批及监管制度。

 

政府正透过去年底展开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全面检讨铁路以外的公共交通服务角色定位,以加强互补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和乘客选择。

 

他表示,回应当前诉求,会优先检视的士服务,探讨推出优质房车的士服务可行性,涉及其服务和收费标准、经营及管理方式等。

 

张炳良表示,政府亦会一并检视出租汽车许可证审批准则,与时俱进,过程中会听取各持份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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