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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验车费建议刊宪

2015年05月15日

《2015年道路交通条例(修订附表3)令》今日刊宪,以落实豁免的士、小型巴士、专营和非专营巴士、货车、拖车(不计由私家车拖曳的拖车)和特别用途车辆一年内因续牌所需的验车费一次。

 

为支援受占领行动影响的运输行业,今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上述短期措施。修定令下周三提交立法会,按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处理,如获通过,会于7月13日至明年7月12日实施。

 

其间指定车辆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78(1)(d)条,于7月13日至明年11月11日到政府验车中心首次验车,费用可获豁免。

 

详情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查询。



政府财政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