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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密封设计阻火势蔓延

2015年01月21日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建筑物条例》已规定建筑物的设计与建造在火警发生时须能防止火势和浓烟蔓延,并设紧急逃生途径。

 

陈茂波今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有关住宅楼宇电梯大堂和走廊沿用密封式设计的提问,指根据《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楼宇升降机大堂和公用走廊能否设窗户作天然通风,取决于该建筑物的逃生途径设计和是否毗邻其他建筑物等因素。

 

他解释,若楼宇升降机大堂和公用走廊是用来分隔逃生楼梯与楼层,或大堂和走廊毗邻有建筑物,则该范围须耐火,设计应密封,以防火势和浓烟蔓延至逃生楼梯,对逃生的居民和消防员构成危险。

 

陈茂波又表示,消防处已成立专案小组调查石硖尾邨去年11月发生的气体爆炸案,包括检视现时处理气体泄漏事故的行动指引和相关保护装备。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如调查报告显示现行指引或保护装备有改善空间,消防处会按照既定机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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