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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买家应了解物业房间用途

2014年09月25日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今日提醒准买家,应了解拟购买的住宅物业内的房间用途。根据迎海第三期---迎海.星湾御售楼说明书的「楼面平面图」,第25座3至19楼的A及H单位内并没有标示为主人房或睡房的房间,只有两个房间标示为储物间1和储物间2。

 

该售楼说明书印制日期为2014年9月20日,其「机电装置数量说明表」部分表示,上述单位有主人房或睡房;在「有关资料」部份,也以「睡房」描述第25座3至7楼的A及H单位内的房间。

 

此外,售楼说明书的「楼面平面图」也显示,第25座3至7楼A及H单位储物间1内并没有窗户,而储物间2只设有「固定玻璃窗」。「固定玻璃窗」为缓解噪音而设,不能开启。

 

准买家如有疑问,应向住宅物业卖方或地产代理了解。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