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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屋最快2014年预售

2011年10月12日
     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出复建居者有其屋的新政策。新计划的对象是每月收入低于30,000元,主要是属首次置业人士的家庭。计划提供实用面积约400 - 500平方呎的单位,以可负担的楼价出售;预期首批单位可望于2014或2015年预售。
 
     行政长官曾荫权在今天(10月12日)发表的《2011 - 12年施政报告》中建议拨地推行有关计划。根据已经物色到的土地,由2016 - 17年起的4年,可望合共提供逾17,000个单位,每年约2,500 - 6,500个单位,首年度可先提供2,500个单位。
 
     若将来土地供应增加,当局会以每年平均可以提供5,000个单位为规划目标。为保持灵活性,每年实际上新建和推出的单位数目,要视乎当时市场的需求情况而定。
 
楼价料不逾二百万
 
     他指出,新居屋计划的目的是当私人住宅物业市场因为供求问题,以及内外的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利率环境及其他地区的量化宽松措施,令本地楼市出现失衡时,提供缓冲。
 
     他已要求房屋委员会负责提供新居屋计划下的单位,预期首批单位可于2014或2015年预售。为达到这个目标,房屋署已开始在沙田、荃湾及元朗的选址,进行初步规划及勘探,并会短期内在其他选址开展上述工作。
 
     新居屋计划的售价与合资格家庭的供楼能力挂鈎。例如,当局会把实用面积400 - 500平方呎单位的售价,订在一个月入20,000 - 30,000元的家庭可负担的水平,初步估算为150 - 200万元。
 
新计划设转售限制
 
     新居屋计划下的单位设有转售限制,构思是业主在购入单位后的5年内出售该单位,只能售予绿表人士或房委会;业主在购入单位5年后出售单位,在向房委会缴付补价后,便可自由出售,以方便业主在私人市场转换单位,以及在物业市场向上流动。
 
     有鉴于居屋市场转售并不活跃,曾荫权要求房委会认真检讨帮助受惠业主向上流动的措施,在计算补价方面,把单位购入时的资助额视为对业主的贷款,不会跟随物业市场往后升值而调整,业主把单位在公开市场出售前须偿还有关贷款。但在构思细节时,要顾及对现有居屋业主的公平性,以及有关安排始终涉及公帑的资助,也要考虑整体社会的接受程度。
 
     新居屋计划的执行细节,由房委会进一步厘订,包括绿表人士及非绿表人士的配额比例、非绿表人士的入息及资产上限的准则,单位以可负担售价为本的基准,以及单位日后的补价安排等。
 
     曾荫权说,当私人住宅物业市场未能提供合理价格和数量的中小型单位时,政府会透过房委会每年平均最多5,000个新居屋单位,协助符合资格的家庭「上车」。
 
     当私人住宅物业市场再次能够提供合理价格以及数量的中小型单位时,当局会调节该年兴建以及推出这类资助单位的数目,甚至停止兴建以及出售有关单位。




2011-12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