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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奶产品销售守则推出

2017年06月13日

政府推出配方奶产品和婴幼儿食品销售守则,36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适用,业界可自愿遵守。

 

守则旨在通过足够、不偏颇的资讯和合适的销售手法,维护母乳喂哺,并为婴幼儿提供安全和足够的营养;对象为商户、医护人员、医护机构、幼儿工作者和幼儿机构等。

 

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专责小组草拟守则时,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相关建议、本地最新情况,以及在公众谘询期间收集到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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