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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保单条款 不涉更改

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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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早前有保险公司去信私家医生,指投保人住院接受大肠镜检查、白内障手术等没有住院医疗需要的治疗可能不获赔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保险业监理处已向该保险公司了解,并不涉更改保单条款。
 
陈家强今日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谢伟俊的提问,指该保险公司确认曾发出函件,目的是与医生沟通,并厘清现有保单条款。
 
他说,保单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间的合约,根据法例,保监处不能干预保单字眼和保费;但保险公司有责任确保保单条款清晰,让保单持有人明白所购买保单内容。
 
他又指,「医疗所需」是提供住院保障保单的常见条款,符合「医疗所需」的治疗或服务方可获得赔偿。如保险公司更改保单条款,须事先征得投保人同意。
 
由于没有涉及更改保单条款,保监处认为事件不会引致医保申索争议大幅增加或投保人利益受损。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可向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