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次向立法会提交《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建议订立发牌制度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确保它们符合法定和政府规定,加强保障消费者。
条例草案今日刊宪,11月23日在立法会首读和二读辩论。
食物及卫生局表示,2014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经过35次会议,政府与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就547项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达成共识。但由于议员对另一条例草案「拉布」,骨灰龛条例草案最终未能恢复二读辩论。
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政府将成立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营运和管理。私营骨灰安置所必须获发牌照、豁免书或暂免法律责任书才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