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深圳签署合作协议,容许外国冻肉经深圳前海保税港区暂存后分批进口香港,在确保食物安全的前提下,配合本港业界的发展和需要。
食环署署长刘利群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赵振拴今日在深圳签署协议,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出席签署仪式。
食环署表示,食物安全中心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磋商后达成协议,有关安排能善用前海保税港区的服务功能,建立中转冻肉业务的「前店后仓」监管模式,深化内地与香港的检验检疫合作,为香港业界创造更方便和更高效率的营商环境。
根据协议,内地当局对中转冻肉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包括存放冻肉备案冷库的设备和温度,确保中转冻肉安全卫生。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每批暂存后进口香港的冻肉均须附有食环署认可来源地的卫生证明书,并有由前海有关当局签发的转运证明书和核销表。进口商也须向食环署申请许可证。
两地会继续保持沟通,优化流程,严格执行合作协议,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