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合资格香港长者明日起可在该医院使用医疗券,支付指定门诊服务费用。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邓惠琼今日下午签署试点计划的服务协议,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和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主任王大平见证仪式。
林郑月娥在仪式后会见传媒,指今年1月在深港合作会议上提出建议,很高兴两地政府在几个月内落实计划。
她说,长者医疗券计划2009年推出后很受欢迎,金额多次增加,由每年250元增至2,000元。特区政府十分重视长者医疗服务,计划开支由最初每年约3,600万元增至去年5亿5,000万元,而今年首八个月已超过六亿元。
年满70岁的香港长者可亲身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由入境事务处发出的《豁免登记证明书》,使用医疗券支付当日在指定科室接受的门诊服务的费用。
医疗券适用于该院指定门诊服务,包括预防护理、治疗和复康服务,但不包括住院和需预先缴费的医疗护理服务。医疗券不可单纯购买如药物和医疗用品等物品,也不可兑换现金或转赠他人。
由于该院收费以人民币结算,计划会根据特区政府每月更新的换算率计算需于长者医疗券户口扣除的医疗券港元金额。
高永文表示,试点计划可为香港长者提供多一个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当局会密切监察推行情况,研究和考虑进一步扩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