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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残疾护理津贴延长

2014年11月28日

关爱基金今日公布,第三度延长「为严重残疾人士提供特别护理津贴」援助项目,为居于社区、没有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严重残疾人士提供最多12个月、每月2,000元的津贴。

 

项目于2011年9月推行,分别于2012和2013年续推,申请人须符合几项条件,包括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满60岁、在社区居住、正领取公共福利金的高额伤残津贴、家庭月入不多于相关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50%。

 

社会福利署将发信邀请合资格人士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现正领取津贴人士无须再申请,社署会另行发信通知安排。

 

详情可致电3422 3090向社署关爱基金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