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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划特别安排9月底结束

2014年07月20日

「广东计划」的特别安排9月30日结束,社会褔利署提醒符合资格长者把握机会,尽快提交申请。
 

计划推出首年(即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设有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广东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有在紧接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

 

这类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广东居住最少一年,并提交其广东住址和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租单、电费单等。

 

特别安排结束后,申请人须符合包括紧接申请前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资格,方可获发津贴。
 

社署表示,计划旨在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广东的合资格香港长者,无须每年返港,只要在每个付款年度内居住在广东满60天,便可领取全年高龄津贴。津贴金额现时为每月1,180元。
 

该署去年8月开始接受申请,截至7月中,已接获约19,000份申请,超过16,800位长者已获发津贴。
 

申请详情可浏览网页或致电3105 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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