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居粤长者无须回港领生果金

2011年10月12日
     政府将在公共福利金计划下附设新的「广东计划」,让选择移居广东并符合资格的香港长者,在当地领取高龄津贴,金额与本地高龄津贴相同。申请获批后,受惠人无须回港,亦可领取全年津贴。
 
     行政长官曾荫权今天(10月12日)发表《2011 - 12年施政报告》时指出,现时长居内地的香港长者主要集中在广东,粤港两地在各方面都有特别密切的关系,未来两地往来更为方便,融合会更进一步。
 
     他表示,长者即使迁居广东,与香港亲友仍可保持紧密联系,容易得到家庭支援。劳工及福利局稍后将公布计划重点。


     长者考虑在内地定居时,除了财政及生活环境外,医疗服务亦是重要因素。《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医疗界别的开放措施,让香港医生可在内地执业、开办诊所或医院,为在内地定居的长者提供港式医疗服务。
 
     首间由香港大学及深圳市当局共同筹办的医院明年初开始提供服务。政府会继续深化本港与内地医院的合作,并与内地商谈优化开办诊所和医院的手续,亦会与广东探讨内地居住的香港病人的跨境运送安排,便利他们回港就医。


2011-12施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