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图片

资格公布: 关爱基金公布向低收入家庭的新来港定居成年人发放一次性6,000元现金津贴,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罗致光(右)与基金民政小组主席陈振彬讲解发放准则。

关爱基金向新来港人士发放6000元

2011年06月29日
     关爱基金督导委员会今天(6月29日)公布,决定建议向低收入家庭的新来港定居成年人,发放一次性6,000元现金津贴。
 
     关爱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罗致光在新闻简报会上表示,受惠人士须于明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满18岁,并在港定居未满7年,其家庭的每月入息不可超过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特定限额,或已通过特定资助计划的住户经济审查。
 
     1人至6人或以上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额定为7,300 - 37,300元不等,而「特定资助计划」则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学生资助办事处辖下学生资助计划,或非一次性公立医院及诊所费用减免机制。
 
     受惠人士须属该同住家庭的父、母、子、女、夫或妻;预计成功的申请者,最快可于今年11月起透过银行账户或抬头支票取得津贴。
 
     罗致光表示,有关津贴可为低收入的新来港人士提供额外资源,加快适应和融入香港生活,估计有20多万人受惠。  


     督导委员会将尽快向立法会申请拨款,注资关爱基金;连同约2%的行政开支,发放津贴的总预算开支将不超过15亿元。
 
     政务司司长兼关爱基金督导委员会主席唐英年表示,向低收入新来港人士派发津贴,符合关爱基金协助有需要人士的宗旨。
 
     他说,构思这项计划细节时,已充分顾及立法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考虑到其「一次过」性质,采用较宽松的批核条件,简化批核程序,减少行政费用,以便最大程度地帮助有需要人士。
 
     唐英年指,关爱基金秘书处正制订计划的各项落实细节,当局会聆听各方面意见,确保计划顺利推行。
 
     申请人可于社会福利署、劳工处和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申请表,或透过关爱基金网页下载。申请人须于今年10月3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间,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文件,邮寄至关爱基金秘书处。
 
     递交申请后,秘书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家庭入息资料作详细入息审查。如申请人所属的家庭现时并未受惠于指定的资助计划,申请人须就其家庭符合相关入息限额作出书面声明。
 
     财政司司长在2011-12年度的预算案措施公布,向关爱基金额外注资,以援助有经济需要的人士,包括新来港人士。